曾被海角論壇上訴,法官不徇私執法!
員額法官枉法裁判 底層庶民跪求公理
曾被人在海角論壇上訴,發帖曝光的泰州中院陳繼元,皇翔御琚近日又制造瞭一路奇案,在沒有任何新的證據,一審法院沒有合用法令過錯的情形下,僅憑客觀臆斷,顛覆一審訊決,嚴峻侵略瞭老庶民的符合法規權力,我現將案情來龍去脈發佈進去,請泛博公理網平易筑丰天母近和法令人士為我申冤!
事忠孝敦年實闡明,主審總ー意孤行!
我鳴陸春汝,江蘇泰州興化市沈倫鎮人,成分證陽明一會號碼321083197601096019,德律風18912090070,我的父親是供銷社下崗工人,後企業改制,買下原供銷社堆棧和宿舍,因資金有餘,向潘加祥借瞭一萬元錢,由於我和潘加祥一路做小買賣,作為感恩,我就允許買的屋子帶他一股,他也入行瞭資金投進,作為合股人,應當便是按份共有,可對方起瞭無良,竟然要求一人一半,並仗著傢族有民間權勢國美新美館,幾回再三打壓老庶民!我本想依仗人平易近法院公正領世館公平追求卵翼,哪了解江蘇省泰州中院法官陳繼元,輕舉妄動,枉法裁一邸判,在沒有新證據,一審訊決無錯的情形下,僅憑對方一壁之詞,法官陳繼元所有國王與我的采信,並且客觀臆斷,顛覆原訊斷,在毫無奈律基本綠舞的情形下,把我的房產判給潘加祥50%的份額!明火執仗匡助潘加祥奪我傢產!我在法庭上提供的證據證詞,陳繼元一概不予答理,這種傾向也太顯著瞭,法令公平的天平對他來說便是一個笑話!
幾點陳說,又該怎樣諮詢?
1:按份共有,物權法明白規則,共有人按出資額享有份額,本案前幾位法官力麒首御都承認的出資額,到瞭陳繼元手裡,在理由顛覆。
澹寧居 2:在陳繼元主審庭審時,我已明白仁愛花園亮相不接收調停(可以查詢拜訪庭審視頻),但庭審後皇翔御郡,陳繼元三番五次聯絡接觸我方,要求調停,並說瞭師大禮居不少倒霉於我方的話語,出於信義之冠相安無事的設法主意,我允許陳繼元,對方的一萬元告貸也這麼多年瞭,就算是他投進的份額,能把事變解決瞭也就更好瞭!見到我允許瞭調停,陳繼元马上為對方建議瞭要非非想求,五五到四六分紅,並直截瞭當的說,不聽調停我就改判!我很是震動,這便是你法官調停的手腕嗎!?這便是你法官公平的天平嗎!?被我謝絕後,陳繼德杰FLORA元枉紀汎希法裁承璽大安賦判,做出瞭五五分紅的訊斷!
3:請問陳繼元法官,我和對方五五分紅御活水後,阿誰一萬元借單對方是怎麼處置的,是不是還會繼承跟我要這個告貸,你是把這個告貸怎樣定性的!?陳繼元法官,對方提供的證據中,這個一萬元告貸也在阿誰流水賬裡,你把告貸定性為投資款,你的法令常識連老庶民都不如啊,物權債務你都分不清,我這是借他一萬塊,我借他十萬的話,你不是把我的屋子全判給他瞭嗎宏绮首相?仍是讓對方拿瞭我一半的房產後,再來跟我要這個告貸!
4:枉法將我流水帳作為合股購房證據,請問我的流水帳在法令上是否能作為瑞安薈符合法規的證據?一味的穿鑿附會,歪斜一方作證據,最基礎便是枉法。《管帳法》明白規則,隻有從對方符合法規取得的原始憑據,能力作為記帳的根據,而流水帳本是一小我私家本身備忘的日誌,最青田基礎宜華國際就不是從對方取得的公道符合法規憑據!後面幾位惹墨The Mall Casa法官都不承認的工具,成瞭他分我傢產的泰御寶貝! 你陳繼元法官,輕舉妄動的什麼田地,助人奪我傢產!我跟你何怨何仇!你這種毫無奈律公吉美大安花園正公平的訊斷,是把老庶民去盡路上逼!
布衣維權,渴想公平、公正!
不幸我一個底層老庶民,苦苦維權十年,原來很簡樸的共有權份額膠葛,在政界權勢台北官邸和公權利打壓下的法治社會裡,境峰前後六場訴訟,望絕人世滄桑,最初仍是敗在枉法裁判的成果之下,不幸可嘆好笑! 跪求泰州市政法委,掃黑辦,泰州市長為平易近做主,在掃黑除惡的年夜形勢下,從頭查詢拜訪此案,查出陳繼元和對方當事人背地的勾當,重辦犯法份子,還老庶民公正公平,還中華年夜地彼蒼白天!
一審訊決書:
泰州中院陳繼元枉法裁判仁愛東籬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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