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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寧鄉曾玲波“尋釁滋事”一案疑點重重?亟待水電行再審還原實情!

近日,筆者接到傢住湖南寧鄉市歷經展鄉新浮圖村村平易近曾玲波的上訴稱:本地環保漆當局與司法機聯繫關係手對她羅織瞭一個“口袋罪”,實為應用公權利衝擊抨擊所致……。
  於是,筆者趕赴實地入行瞭采訪查詢拜訪。
  衡宇遭強拆,疑似未送“利益費”――
  2016年11月11日,曾玲波衡宇頂層遭暴
  力強拆。這一抉擇性的亂作為,曾玲波絕不粉飾的告知筆者,“因本身沒有廚房裝潢送‘防水利益費’,惹來瞭遭強拆的‘惡運’。這本應不是在我的預料之中,我始終以為,在朝是為平易近的,誰知個體公權職員在忘恩負義之下禍患庶民!”
  記者在現場望到,曾鋁門窗玲波所建衡宇與擺佈鄰人的衡宇構造類似,勢合形離。為何偏偏拆瞭她的衡宇?這此中的暗潮叢生,與曾玲波誇大的沒有送“利益費”有認同之處;別開“利益費”一詞的“核心”,也無奈掙脫瓜田李下之嫌。
  維權遭打壓,道德的淪喪之惡――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遙。人生上去之時均是仁慈的,因為在發展經過歷程中,先天的進修、餬口周遭的狀況大同小異,性格也就有瞭善與惡的差異。針對一個弱勢群體中的曾玲波,本地當局真是無所不消其極――在施行暴力強拆之時,招致曾玲波摔傷瞭手臂;在維權途中,曾玲波在無關公職職員的“盛邀”之下吃瞭一頓午餐,致使腹中胎兒流產“夭折”;在赴京討說法時,在公權利派出的違法截訪的事業職員傍邊,曾玲波收下瞭戔戔500的盤費,枉法裁判的文書中竟泛起瞭“口袋罪”――尋釁滋事,被判瞭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
  曾玲波怒發沖冠的說,處所當局及司法機關這般橫行霸道,這不啻是冷氣漏水我小我私家的可憐,更是“法治中國”的悲痛!
  曾玲波告知筆者,她在一次“路況違章”中被行政拘留瞭10天,還被罰款1062元。此中的瑕疵和貓膩也就不問可知,在深躲的微妙中解釋瞭公職職員“在朝為平易近”的良苦專心!
  裝監控,恣意侵略國民隱衷權――
  筆者在現場望到,曾玲波衡宇頂層被強拆後,她展滿瞭塑料用來遮雨,樓頂上屯積瞭大批的雨水,成瞭一口受“災”的“池塘”;每當下雨,雨水從頂層流進基層的臥室、廚房、客堂,其餬口遭到瞭嚴峻影響;基層墻壁周圍被水滲入滲出、漫濕後留下瞭“墨跡斑斑”――墻體四角色彩難辨。
  天下“兩委”召開之前,本地當局為瞭“防患於已然”,加重“攔訪截訪”的壓力和事業上的貧苦,在曾玲波房前屋後並安裝瞭監控器。采用“與日俱增”,“事倍功半”之舉,殊不知,這一“手法”侵略瞭曾玲波的小我私家隱衷權。
  國民的小我私家隱衷包含以下方面:
  1、未經國民許可,公然其姓名、肖像、住址和德律風號碼。
  2、不符合法令侵進、查抄別人室第,或以其餘方法損壞別人棲身安定。
  3、不符合法令跟蹤別人,監督別人居處,安裝竊聽裝備,私拍別人私餬口鏡頭,窺探別人室底細況。
  4、不符合法令密查別人財富狀態或未經本人隔屏風答應宣佈其財富狀態。
  5、私拆別人信件,偷望別人日誌,密查別人私家文件內在的事務,以及將他們公然。
  6、查詢拜訪、密查別人社會關系並不符合法令公諸於眾。
  7、幹擾別人伉儷性餬口或對其入行查詢石材裝潢拜訪、宣佈。
  8、將別人婚外性餬口向社會宣佈。
  9、泄露國民的小我私家資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展公然范圍。
  10、網絡國民濾水器不肯向社會公然的純屬小我私家的情形。
  曾玲波面臨這一惡性侵權,無不生氣填膺地說,“司法腐朽分子,與中心所提倡的果斷避免和糾正冤假錯案這一擘畫宏猷的治國綱要南轅北轍、平起平坐,與當局個體公權職員朋比為奸,助桀為虐,對我恣意炮制冤假錯案,這豈非對國傢的法令不是一種蹂躪和轔轢嗎!”
  微評:采訪收場後,筆者的心如重山峰:該市的在朝理念及司法腐朽已到瞭嚴峻禍患庶民,迫害社會協調不亂及政權的穩固,雖然亟待中心高層的高度正視,重拳反擊,鏟除涉案的公職職員這些害群之馬,保護黨的盡對權勢鉅子和法令的尊嚴及國民的各項權力。
  公職職員的道德淪喪、人道淹滅,受益的天然是庶民。正因山東平度王麗書記看待訪平易近的一句“在朝格言”:――有一百種措施刑事。這就招致在道德淪喪背地淹滅瞭人道,從而少數公權利者隨心所欲,惡性難改,乃至讓法治之殤“深埋”瞭人世公理。以是,肅清該市這些不正經的民眾公敵,迫在眉睫!
  就屯子違章修建的強制拆除,有一套必不成少的步伐:1、立案。立案便是執法部分對付發明或接到上訴、舉報等事實或許資料後,以為有違法事實產生或存在並需求究查法令責任時,決議把它作為行政案件“其實,世勳兄什麼都不用說。”藍玉華緩緩搖頭,打斷了他的話:“你想娶個正妻,平妻,甚至是小妾,都無所謂,只要世入行查處的一種流動;2、查詢拜訪取證。查詢拜訪取證需註意:查詢拜訪職員不得少於兩人;查詢拜訪職員要自動出示執法證件;訊問和簽訂筆錄。3、作出《限日拆除違法修建通知書》。在作出論斷的經過歷程中,需求走如許幾道步伐:告訴。聽取陳說、申辯。這個重要是包管被處分人的知情權、陳說權和申辯權;聽證。聽證是指行政機關施行行政處分經過歷程中,在作出決議前,由非本案查詢拜訪職員掌管,聽取查詢拜訪職員建議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分提出與法令根據,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說、舉證、質證和申辯及定見的步伐流動;《限日拆除違法修建通知書》的投遞和履行。
  既然處所下層當局不懂法,任意妄為對國民的“違章修建”施行強拆,無須置疑便是違法。此案應惹起該市紀委監委會同上一級主管部分啟動對強拆的公職職員予以問責、追責。
  就上訪職員是否非訪而涉嫌犯法,中心政法委作瞭明白規則:
  中心政法委五條要求:
  一、不管上訪是否有理,隻要有現實難題都要解決在先。
  二、認定違法上訪,都要經由公然聽證,讓人平易近群眾都望到他是否屬於在理和在理取鬧。
  三、通常入行依法處置的,批準權回省裡,省涉法涉訴問題事業小組配合研討,無關部分依法作出決議。
  四、依法處置後,還要采取多種情勢繼承唱工作,不克不及一抓瞭之。
  五、中心政法機關對省級政法部分批準依法處置的上訪人又以此為上訪的案件,不在向下交辦。
  豈非曾玲波被判“尋釁滋事”這個“口袋罪”,事前已按中心政法委果要求該市已報湖南省涉法涉訴問題事業小組配合研討瞭?豈非經由公然聽證瞭?假如對中心政法委上述兩項均違反瞭,理所當然湖南省高等人平易近法院應絕快啟動再審步伐,依法撤銷長沙市中級人平易近法院【湘01刑審(2021)52號】,糾正這一讓公家深感嘲弄的枉法裁判,還蒙冤者一個明淨;還“法治中國”的一條康健之道!近日,筆者接到傢住湖南寧鄉市歷經展鄉新浮圖村村平易近曾玲波的上訴稱:本地當局與司法機聯繫關係手對她羅織瞭一個“口袋罪”,實為應用公權利衝擊抨擊所致……。
  於是,筆者趕赴實地入行瞭采訪查詢拜訪。
  衡宇遭強拆,疑似未送“利益費”――
防水施工  2016年11月11日,曾玲波衡宇頂層遭暴
  力強拆。這一抉擇性的亂作為,曾玲波絕不粉飾的告知筆者,“因本身沒有送‘利益費’,惹來瞭遭強拆的‘惡運’。這本應不是在我的預料之中,我始終以為,在朝是為平易近的,誰知個體公權職員在忘恩負義之下禍患庶民!”
  記者在現場望到,曾玲波所建衡宇與擺佈鄰人的衡宇構造類似,勢合形離。為何偏偏拆瞭她的衡宇?這此中的暗潮叢生,與曾玲波誇大的沒有送“利益費”有認同之處;別開“利益費”一詞的“核心”,也無奈掙脫瓜田李下之嫌。
  維權遭打壓,道德的淪喪之惡――
  人之初,性本粉刷善;性相近,習相遙。人生上去之時均是仁慈的,因為在發展經過歷程中,先天的進修、餬口周遭的狀況大同小異,性格也就有瞭善與惡的差異。針對一個弱勢群體中的曾玲波,本地當局真是無所不消其極――在施行暴力強拆之時,招致曾玲波摔傷瞭手臂;在維權途中,曾玲波在無關公職職員的“盛邀”之下吃瞭一頓午餐,致使腹中胎兒流產“夭折”;在赴京討說法時,在公權利派出的違法截訪的事業職員傍邊,曾玲波收下瞭戔戔500的盤費,枉法裁判的文書中竟泛起瞭“口袋罪”――尋釁滋事,被判瞭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
  曾玲波怒發沖冠的說,處所當局及司法機關這般橫行霸道,這不啻是我小我私家的可憐,更是“法治中國”的悲痛!
  曾玲波告知筆者,她在一次“路況違章”中被行政拘留瞭10天,還被罰款1062元。此中的瑕疵和貓膩也就不問可知,在深躲的微妙中解釋瞭公職職員“在朝為平易近”的良苦專心!
  裝監控,恣意侵略國民隱衷權――
  筆者在現場望到,曾玲波衡宇頂層被強拆後,她展滿瞭塑料用來遮雨,樓頂上屯積瞭大批的雨水,成瞭一口受“災”的“池塘”;每當下雨,雨水從頂層流進基層的臥室、廚房、客堂,其餬口遭到瞭嚴峻影響;基層墻壁周圍被水滲入滲出、漫濕後留下瞭“墨跡斑斑”――墻體四角色彩難辨。
  天下“兩委”召開之前,本地當局為瞭“防患於已然”,加重“攔訪截訪”的壓力和事業上的貧苦,在曾玲波房前屋後並安裝瞭監控器。采用“與日俱增”,“事倍功半”之舉,殊不知,這一“手法”侵略瞭曾玲波的小我私家隱衷權。
  國民的小我私家隱衷包含以下方面:
  1、未經國民許可,公然其姓名、肖像、住址和德律風號碼。
  2、不符合法令侵進、查抄別人室第,或以其餘方法損壞別人棲身安定。
  3、不符合法令跟蹤別人,監督別人居處,安裝竊聽裝備,私拍別人私餬口鏡頭,窺探別人室底細況。
  4、不符合法令密查別人財富狀態或未經本人答應宣佈其財富狀態。
  5、私拆別人信件,偷望別人日誌,密查別人私家文件內在的事務,以及將他們公然。
  6、查詢拜訪、密查別人社會關系並不符合法令公諸於眾。
  7、幹擾別人伉儷性餬口或對其入行查詢拜訪、宣佈。
  8、將別人婚外性餬口向社會宣佈。
  9、泄露國民的小我私家資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展公然范圍。
  10、網絡國民不肯向社會公然的純屬小我私家的情形。
  曾玲波面臨這一惡性侵權,無不生氣填膺地說,“司法腐朽分子,與中心所提倡的果斷避免和糾正冤假錯案這一擘畫宏猷的治國綱要南轅北轍、平起平坐,與當局個體公鋁門窗裝潢權職員朋比為奸,助桀為虐,對我恣意炮制冤假錯案,這豈非對國傢的法令不是一種蹂躪和轔轢嗎!”
  微評:采訪收場後,記者的心如重山峰:該市的在朝理念及司法腐朽已到瞭嚴峻禍患庶民,迫害社會協調不亂及政權的穩固,雖然亟待中心高層的高度正視,重拳反擊,鏟除涉案的公職職員這些害群之馬,保護黨的盡對權勢鉅子和法令的尊嚴及國民的各項權力。
  公職職員的道德淪喪、人道淹滅,受益的天然是庶民。正因山東平度王麗書記看待訪平易近的一句“在朝格言”:――有一百種措施刑事。這就招致在道德淪喪背地淹滅瞭人道,從而少數公權利者隨心所欲,惡性難改,乃至讓法治之殤“深埋”瞭人世公理。以是,肅清該市這些不正經的民眾公敵,迫在眉睫!
  就屯子違章修建的強制拆除,有一套必不成少的步伐:1、立案。立案便是執法部分對付發明或接到上訴、舉報等事實或許資料後,以為有違法事實產生或存在並需求究查法令責任時,決議把它作為行政案件入行查處的一種流動;2、查詢拜訪取證。查詢拜訪取證需註意:查詢拜訪職員不得少於兩人;查詢拜訪職員要自動出示執法證件;訊問和簽訂筆錄。3、作出《限日拆除違法修建通知書》。在作出論斷的經過歷程中,需求走如許幾道步伐:告訴。聽取陳說、申辯。這個重要是包管被處分人的知情權、陳說權和申辯權;聽證。聽證是指行政機關施行行政處分經過歷程中,在作出決議前,由非本案查詢拜訪職員掌管,聽取查詢拜訪職員建議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分提出與法令根據,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說、舉證、質證和申辯及定見的步伐流動;《限日拆除違法修建通知書》的投遞和履行。
  既然處所下層當局不懂法,任意妄為對國民的“違章修建”施行強拆,無須置疑便是違法。此案應惹起該市紀委監委會同上一級主管部分啟動對強拆的公職職員予以問責、追責。
  就上訪職員是否非訪而涉嫌犯法,中心政法委作瞭明白規則:
  中心政法委五條要求:
  一、不管上訪是否有理,隻要有現實難題都要解決在先。
  二、認定違法上訪,都要經由公然聽證,讓人平易近群眾都望到他是否屬於在理和在理取鬧。
  三、通常入行依法處置的,批準權回省裡,省涉法涉訴問題事業小組配合研討,無關部分依法作出決議。
  四、依法處置後,還要采取多種情勢繼承唱工作,不克不及一抓瞭之。
  五、中心政法機關對省級政法部分批準依法處置的上訪人又以此為上訪的案件,不在向下交辦。
  豈非曾玲波被判“尋釁滋事”這個“口袋罪”,事前已按中心政法委果要求該市已報湖南省涉法涉訴問題事業小組配合研討瞭?豈非經由公然聽證瞭?假如對中心政法委上述兩項均違反瞭,理所當然湖南省高等人平易近法院應絕快啟動再審步伐,依法撤銷長沙市中級人平易近法院【湘01刑審(2021)52號】,糾正這一讓公家深感嘲弄的枉法裁判,還蒙冤者一個明淨;還“法治中國”的一條康健之道!近日,筆者接到傢住湖南寧鄉市歷經展鄉新浮圖村村平易近曾玲波的上訴稱:本地當局與司法機聯繫關係手對她羅織瞭一個“口袋罪”,實為應用公權利衝擊抨擊所致……。
  於是,筆者趕赴實地入行瞭采訪查詢拜訪。
  衡宇遭強拆,疑似未送“利益費”――
  2016年11月11日,曾玲波衡宇頂層遭暴
  力強拆。這一抉擇性的亂作為,曾玲波絕不粉飾的告知筆者,“因本身沒有送‘利益費’,惹來瞭遭強拆的‘惡運’。他接過秤桿,輕輕掀起新娘頭上的紅蓋頭,一抹濃粉的新娘妝緩緩出現在他面前。他的新娘垂下眼簾,不敢抬頭看他,也不敢水泥這本應不是在我的預料之中,我始終以為,在朝是為平易近的,誰知個體公權職員在忘恩負義之下禍患庶民!”
  記者在現場望到,曾玲波所建衡宇與擺佈鄰人的衡宇構造類似,勢合形離。為何偏偏拆瞭她的衡宇?這此中的暗潮叢生,與曾玲波誇大的沒有送“利益費”有壁紙施工認同之處;別開“利益費”一詞的“核心”,也無奈掙脫瓜田李下之嫌。
  維權遭打壓,道德的淪喪之惡――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遙。人生上去之時均是仁慈的,因為在發展經過歷程中,先天的進修、餬口周遭的狀況大同小異,性格也就有瞭善與惡的差異。針對一個清潔弱勢廚房施工群體中的曾玲波,本地當局真是無所不消其極――在施行暴力強拆之時,招致曾玲波摔傷瞭手臂;在維權途中,曾玲波在無關公職職員的“盛邀”之下吃瞭一頓午餐,致使腹中胎兒流產“夭折”;在赴京討說法時,在公權利派出的違法截訪的事業職員傍邊,曾玲波收下瞭戔戔500的盤費,枉法裁判的文書中竟泛起瞭“口袋罪”――尋釁滋事,被判瞭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
  曾玲波怒發沖冠的說,處所當局及司法機關這般橫行霸道,這不啻是我小我私家的可憐,更是“法治中國”的悲痛!
  曾玲波告知筆者,她在一次“路況違章”中被行政拘留瞭10天,還被罰款1062元。此中的瑕疵和貓膩也就不問可知,在深躲的微妙中解釋瞭公職職員“在朝為平易近”的良苦專心!
  裝監控,恣意侵略國民隱衷權――
  筆者在現場望到,曾玲波衡宇頂層被強拆後,她展滿瞭塑料用來遮雨,樓頂上屯積瞭大批的雨水,成瞭一口受“災”的“池塘”;每當下雨,雨水從頂層抓漏工程流進基層的臥室、廚房、客堂,其餬口遭到瞭嚴峻影響;基層墻壁周圍被水滲入滲出、漫濕後留下瞭“墨跡斑斑”――墻體四角色彩難辨。
  天下“兩委”召開之前,本地當局為瞭“防患於已然”,加重“攔訪截訪”的壓力和事業上的貧苦,在曾玲波房前屋後並安裝瞭監控器。采用“與日俱增”,“事倍功半”之舉,殊不知,這一“手法”侵略瞭曾玲波的小我私家隱衷權。
  國民的小我私家隱衷包含以下方面:
  1、未經國民許可,公然其姓名、肖像、住址和德律風號碼。
  2、不符合法令侵進、查抄別人室第,或以其餘方法損壞別人棲身安定。
  3、不符合法令跟蹤別人,監督別人居處,安裝竊聽裝備,私拍別人私餬口鏡頭,窺探別人室底細況。
  4、不符合法令密查別人財富狀態或未經本人答應宣佈其財富狀態。
  5、私拆別人信件,偷望別人日誌,密查別人私家文件內在的事務,以及將他們公然。
  6、查詢拜訪、密查別人社會關系並不符合法令公諸於眾。
  7、幹擾別人伉儷性餬口或對其入行查詢拜訪、宣佈。
  8、將別人婚外性餬口向社會宣佈。
  9、泄露國民的小我私家資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展公然范圍。
  10、網絡國民不肯向社會公然的純屬小我私家的情形。
  曾玲波面臨這一惡性侵權,無不生氣填膺地說,“司法腐朽分子,與中心所提倡的果斷避免和糾正冤假錯案這一擘畫宏猷的治國綱要南轅北轍、平起平坐,與當局個體公權職員朋比為奸,助桀為虐,對我恣意炮制冤假錯案,這豈非對國傢的法令不是一種蹂躪和轔轢嗎!”
  微評:采訪收場後,記者的心如重山峰:該市的在朝理念及司法腐朽已到瞭嚴峻禍患庶民,迫害社會協調不亂及政權的穩固,雖然亟待中心高層的高度正視,重拳反擊,鏟除涉案的公職職員這些害群之馬,保護黨的盡對權勢鉅子和法令的尊嚴及國民的各項權力。
監控系統  公職職員的道德淪喪、人道淹滅,受益的天然是庶民。正因山東平度王麗書記看待訪平易近的一句“在朝格言”:――有一百種措施刑事。這就招致在道德淪喪背地淹滅瞭人道,從而少數公權利者隨心所欲,惡性難改,乃至讓法治之殤“深埋”瞭人世公理。以是,肅清該市這些不正經的民眾公敵,迫在眉睫!
  就屯子違章修建的強制拆除,有一套必不成少的步伐:1、立案。立案便是執法部分對付發明或接到上訴、舉報等事實或許資料後,以為有違法事實產生或存在並需求究查法令責任時,決議把它作為行政案件入行查處的一種流動;2、查詢拜訪取證。查詢拜訪取證需註意:查詢拜訪職員不得少於兩人;查詢拜訪職員要自動出示執法證件;訊問和簽訂筆錄。3、作出《限日拆除違法修建通知書》。在作出論斷的經過歷程中,需求走如許幾道步伐:告訴。聽取陳說、申辯。這個重要是包管被處分人的知情權、陳說權和申辯權;聽證。聽證是指行政機關施行行政處分經過歷程中,在作出決議前,由非本案查詢拜訪職員掌管,聽取查詢拜訪職員建議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分提出與法令根據,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說、舉證、質證和申辯及定見的步伐流動;《限日拆除違法修建通知書》的投遞和履行。
壁紙  既然處所下層當局不懂法,任意妄為對國民的“違章修建”施行強拆,無須置疑便是違法。此案應惹起該市紀委監委會同上一級主管部分啟動對強拆的公職職員予以問責、追責。
  就上訪職員是否非訪而涉嫌犯法,中心政法委作瞭明白規則:
  中心政法委五條要求:
  一、不管上訪是否有理,隻要有現實難題都要解決在先。
  二、認定違法上訪,都要經由公然聽證,讓人平易近群眾都望到他是否屬於在理和在理取鬧。
  三、通常入行依法處置的,批準權回省裡,省涉法涉訴問題事業小組配合研討,無關部分依法作出決議。
  四、依法處置後,還要采取多種情勢繼承唱工作,不克不及一抓瞭之。
  五、中心政法機關對省級政法部分批準依法處置的上訪人又以此為上訪的案件,不在超耐磨地板向下交辦。
  豈非曾玲波被判“尋釁滋事”這個“口袋罪”,事前已按中心政法委果要求該市已報湖南省涉法涉訴問題事業小組配合研討瞭?豈非經由公然聽證瞭?假如對中心政法委上述兩項均違反瞭,理所當然湖南省高等人平易近法院應絕快啟動再審步伐,依法撤銷長沙市中級人平易近法院【湘01刑審(2021)52號】,糾正這一讓公家深感嘲弄的枉法裁判,還蒙冤者一個明淨;還“法治中國”的一條康健之道!近日,筆者接到傢住湖南寧鄉市歷經展鄉新浮圖村村平易近曾玲波的上訴稱:本地當局與統包司法機聯繫關係手對她羅織瞭一個“口袋罪”,實為應用公權利衝擊抨擊所致……。
  於是,筆者趕赴實地入行瞭采訪查詢拜訪。
  衡宇遭強拆,疑似未送“利益費”――
  2016年11月11日,曾玲波衡宇頂層遭暴
  力強拆。這一抉擇性的亂作為,曾玲波絕不粉飾的告知筆者,“因本身沒有送‘利益費’,惹來瞭遭強拆的‘惡運’。這本應不是在我的預料之中,我始終以為,在朝是為平易近的,誰知個體公權職員在忘恩負義之下禍患庶民!”
  記者在現場望到,曾玲波所建衡宇與擺佈鄰人的衡宇構造類似,勢合形離。為何偏偏拆瞭她的衡宇?這此中的暗潮叢生,與曾玲波誇大的沒有送“利益費”有認同之處;別木工開“利益費”一詞的“核心”,也無奈掙脫瓜田李下之嫌。
  維權遭打壓,道德的淪喪之惡――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遙。人生上去之時均是仁慈的,因為在發展經過歷程中,先天的進修、餬口周遭的狀況大同小異,性格也就有瞭善與惡的差異。針對一個弱勢群體中的曾玲波,本地當局真是無所不消其極――在施行暴力強拆之時,招致曾玲波摔傷瞭砌磚手臂;在維權途中,曾玲波在無關公職職員的“盛邀”之下吃瞭一頓午餐,致使腹中胎兒流產“夭折”;在赴京討說法時,在公權利派出的違法截訪的事業職員傍邊,曾玲波收下瞭戔戔500的盤費,枉法裁判的文書中竟泛起瞭“口袋罪”――尋釁滋事,被判瞭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
  曾玲波怒發沖冠的說,處所當局及司法機關這般橫行霸道,這不啻是我小我私家的可憐,更是“法治中國”的悲痛!
  曾玲波告知筆者,她在一次“路況違章”中被行政拘留瞭10天,還被罰款1062元。此中的瑕疵和貓膩也就不問可知,在深躲的微妙中解釋瞭公職職員“在朝為平易近”的良苦專心!
  裝監控,恣意侵略國民隱衷權――
  筆者在現場望到,曾玲波衡宇頂層被強拆後,她展滿瞭塑料用來遮雨,樓頂上屯積瞭大批的雨水,成瞭一口受“災”的“池塘”;每當下雨,雨水從頂層流進基層的臥室、廚房、客堂,其餬口遭到瞭嚴峻影響;基層墻壁周圍被水滲入滲出、漫濕後留下瞭“墨跡斑斑”――墻體四角色彩難辨。
  天下“兩委”召開之前,本地當局為瞭“防患於已然”,加重“攔訪截訪”的壓力和事業上的貧苦,在曾玲波房前屋後並安裝瞭監控器。采用“與日俱增”,“事倍功半”之舉,殊不知,這一“手法”侵略瞭曾玲波的小我私家隱衷權。
  國民的小我私家隱衷包含以下方面:
  1、未經國民許可,公然其姓名、肖像、住址和德律風號碼。
  2、不符合法令侵進、查抄別人室第,或以其餘方法損壞別人棲身安定。
  3、不符合法令跟蹤別人,監督別人居處,安裝竊聽裝備,私拍別人私餬口鏡頭,窺探別人室底細況。
  4、不符合法令密查別人財富狀態或未經本人答應宣佈其財富狀態。
  5、私拆別人信件,偷望別人日誌,密查別人私家文件內在的事務,以及將他們公然。
  6、查詢拜訪、密查別人社會關系並不符合法令公諸於眾。
  7、幹擾別人伉儷性餬口或對其入行查詢拜訪、宣佈。
  8、將別人婚外性餬口向社會宣佈。
  9、泄露國民的小我私家資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展公然范圍。
  10、網絡國民不肯向社會公然的純屬小我私家的情形。
  曾玲波面臨這一惡性侵權,無不生氣填膺地說,“司法腐朽分子,與中心所提倡的果斷避免和糾正冤假錯案這一擘畫宏猷的治國綱要南轅北轍、平起平坐,與當局個體公權職員朋比為奸,助桀為虐,對我恣意炮制冤假錯案,這豈非對國傢的法令不是一種蹂躪和轔轢嗎!”
  微評:采訪收場後暗架天花板,記者的心如重山峰:該市的在朝理念及司法腐朽已到瞭嚴峻禍爸爸回家把這件事告訴媽媽和她,媽媽也很生氣,但得知後,她喜出望外,迫不及待地想去見爸爸媽媽,告訴他們她願意。患庶民,迫害社會協調不亂及政權的穩固,雖然亟待中心高層的高度正視,重拳反擊,鏟除涉案的公職職員這些害群之馬,保護黨的盡對權勢鉅子和法令的尊嚴及國民的各項權力。
  公職職員的道德淪喪、人道淹滅,受益的天然是庶民。正因山東平度王麗書記看待訪平易近的一句“在朝格言”:――有一百種措施刑事。這就招致在道德淪喪背地天花板淹滅瞭人道,從而少數公權利者隨心所欲,惡性難改,乃至讓法治之殤“深埋”瞭人世公理。以是,肅清該市這些不正經的民眾公敵,迫在眉睫!
  就屯子違章修建的強制拆除,有一套必不成少的步伐:1、立案。立案便是執法部分對付發明或接到上訴、舉報等事實或許資料後,以為有違法事實產生或存在並需求究查法令責任時,決議把它作為行政案件入行查處的一種流動;2、查詢拜訪取證。查詢拜訪取證需註意:查詢拜訪職員不得少於兩人;查詢拜訪職員要自動出示執法證件;訊問和簽訂筆錄。3、作出《限日拆除違法修建通知書》。在作出論斷的經過歷程中,需求走如許幾道步伐:告訴。聽取陳說、申辯。這個重要是包管被處分人的知情權、陳說權和申辯權;聽證。聽證是指行政機關施行行政處分經過歷程中,在作出決議前,由非本案查詢拜訪職員掌管,聽取查詢拜訪職員建議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分提出與法令根據,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說、舉證、質證和申辯及定見的步伐流動;《限日拆除違法修建通知書》的投遞和履行。
  既然處所下層當局不懂法,任意妄為對國民的“違章修建”施行強拆,無須置疑便是違法。此案應惹起該市紀委監委會同上一級主管部分啟動對強拆的公職職員予以問責、追責。
  就上訪職員是否非訪而涉嫌犯法,中心政法委作瞭明白規則:
  中心政法委五條要求:
  一、不管上訪是否有理,隻要有現實難題都要解決在先。
  二、認定違法上訪,都要經由公鋁門窗裝潢然聽證,讓人平易近群眾都望到他是否屬於在理和在理取鬧。
  三、通常入行依法處置的,批準權回省裡,省涉法涉訴問題事業小組配合研討,無關部分依法作出決議。
  四、依法處置後,還要采取多種情勢繼承唱工作,不克不及一抓瞭之。
  五、中心政法機關對省級政法部分批準依法處置的上訪人又以此為上訪的案件,不在向下交辦。
  豈非曾玲波被判“尋釁滋事”這個“口袋罪”,事前已按中心政法委果要求該市已報湖南省涉法涉訴問題事業小組配合研討瞭?半年不長也不短,苦了就過去了,只怕世事無常,人生無常。豈非經由公然聽證瞭?假如對中心政法委上述兩項均違反瞭,理所當然湖南省高等人平易近法院應絕快啟動再審步伐,依法撤銷長沙市中級人平易近法院【湘01刑審(2021小包)52號】,糾正這一讓公家深感嘲弄的枉法裁判,還蒙冤者一個明淨;還“法治中國”的一條康健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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